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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虚拟币投资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虚拟币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在虚假投资平台进行虚拟币交易,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平台账户异常,资金被频繁拆分转至多个境外账户,遂向平台申请客服介入,却遭拒绝。平台网站截图显示存在虚假交易记录,但实际未产生任何收益。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且虚拟币交易属于自愿行为,否认诈骗事实。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投资交易及资金去向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客服身份,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特征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交易真实性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投资。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虚拟币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避免陷入资金多级拆分陷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