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贷3.5万元案

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贷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贷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诈骗及贷款合同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核查其贷款资质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5万元贷款并签订合同。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在QQ上接收贷款审批通过通知后,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贷款服务,未参与身份造假,且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QQ对话截图及转账凭证,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警官证头像与张某某建立信任。公司承认未对李某身份进行严格审查,但主张贷款合同效力需进一步认定。双方就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公司过错程度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款项,张某某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剩余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冒充公检法的贷款骗局,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