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扫码转账3.5万元遭骗
【标题】学生扫码转账3.5万元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因在电商平台购物时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团伙,被诱导参与虚假征信修复项目,最终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被自称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客服以'征信异常需修复'为由添加好友。对方通过婚恋交友软件建立信任后,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完成投资理财操作,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第三方账户转账3.5万元。转账后对方以'资金已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该账户已于2024年5月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应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账户系第三方提供,无法核实资金流向,且未收到任何款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屏、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封禁通知。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快速转移痕迹及平台账号封停记录,认定公司未履行对收款账户的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20%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民事诉讼法》第66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核实工作人员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电商平台应强化账户实名制管理,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遭遇资金损失需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