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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要求验证码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冒充公检法要求验证码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网络诈骗及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称其涉嫌重大违法需配合调查。对方以公检法名义要求提供验证码,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该公司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快速转移款项,后被公安机关查明其虚构案件事实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要求追缴损失,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合同协议约定风险由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立案材料,认定公司存在伪造公检法文书、骗取验证码的持续性诈骗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交的电子数据及证人证言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刑事诉讼法》第110条报案处理程序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冒充公检法诈骗,及时保存验证码记录等电子证据。企业应规范短信营销行为,避免参与或协助资金拆分转移。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缴违法所得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