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维权难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维权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设立虚假投资平台,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该公司缴纳投资款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非法集资并要求退款未果,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介虚构的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张某某在李某某线下指导操作下,通过微信分6笔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平台突然关闭,李某某以'公检法人员'身份威胁张某某不得向平台投诉,导致张某某陷入维权困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李某某以婚恋为幌子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且张某某通过平台操作存在过错。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资金拆分是否属于诈骗手段、线下接触是否影响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微信支付流水及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张某某转账记录与平台虚构项目存在直接关联。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合同文本及资金流向说明,对关键证据'资金多级拆分'的解释存在矛盾。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检法'身份进行恐吓,该证据经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平台、资金拆分、冒充公检法人员等多重违法行为,裁决退还投资本金约3.5万元,但对申请人主张的利息损失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对虚假投资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应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电子支付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建议发现虚假平台时立即报警并同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数据,对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异常要求保持高度警惕,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