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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虚拟币损失2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虚拟币损失2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招聘网站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遭遇虚拟币投资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区块链工程师'职位,通过平台联系到自称人事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通过短信发送虚假投资协议。在转账后,李某某以'项目紧急需验证码'为名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陆续提供。转账次日发现账户异常,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招聘信息、伪造身份证明的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应聘者身份,且未直接参与转账操作,认为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短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投资协议截图。公司虽否认李某某身份,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招聘信息真实性。仲裁委重点审查了短信内容中包含的公司官方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的矛盾点,认定存在明显欺诈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损失因报案延迟及未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处罚标准,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招聘中要求转账缴纳保证金等异常行为,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并报警。用人单位需规范招聘流程,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本案提示:即便存在报案延迟,若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