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政府诱导充值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政府诱导充值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男,32岁,某地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虚拟币投资平台开发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国家扶持项目'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投资APP,承诺月收益达15%且零风险。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共计约3.5万元转入该APP账户,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APP已下架,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虚构政府背景和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投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APP界面截图及网贷提现凭证。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平台运营资质证明,对用户资金流向解释不一致。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时间与转账时间的关联性进行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虚假投资骗局,遇'高收益零风险'宣传应核实平台资质。建议保留与对方的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