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员工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遭遇婚恋骗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结识自称经营医疗养老项目的'李女士',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诱导其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通过私人账户完成资金流转。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司主张赔偿,公司称其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交易对手资质且存在账户管理漏洞,公司则辩称员工投资行为属个人行为,公司无监管责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员工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监控视频等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材料。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及公司账户管理规范。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对员工交易账户的合规审查义务,存在管理过错,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承担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资金交易审核机制,警惕非正规渠道的高收益投资诱饵。员工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发现异常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本案警示企业需加强金融业务合规管理,避免因监管缺失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