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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征信修复骗老人3.5万

【标题】冒充银行征信修复骗老人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非法集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征信修复专员'职位,面试时遭遇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冒充身份)。李某称其公司可帮助修复征信记录,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在某地线下门店扫码支付后,发现该公司APP已被下架,且无法联系上所谓金融机构人员,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该业务属合法委托服务,且已通过二维码收款完成交易,否认存在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通话记录显示李某使用伪造工号,资金流向追踪发现3.5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公司未能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及第三方机构合作文件,仲裁员要求其说明业务合法性,公司代理人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披露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仅支持返还本金2.8万元,对其主张的利息损失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证据链不完整。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二维码收款应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集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