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虚假投资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假投资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名为'智投宝'的涉案APP进行网络借贷投资。平台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并多次索取验证码,后APP被下架且无法提现,造成约3.5万元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未核实平台资质;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操作存在自主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下架公告,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流向。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承认APP存在虚假宣传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8万元并赔偿损失7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合同撤销规定,及第113条关于违约损害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投诉及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