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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购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投资,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浏览商品时收到陌生链接,点击后下载了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虚假投资APP。平台客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张某某留存了与客服的短信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平台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用户主动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APP界面截图、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系统日志,未能证明用户存在过错。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投资行为,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诱导,保留与平台的所有沟通记录。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未及时维权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