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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中奖骗局被骗约3.5万元

【标题】求职者中奖骗局被骗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集资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系求职者,该公司为虚构投资平台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的信息。对方自称可提供高额返利,要求其先支付3.5万元入金费。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资金多级拆分的非法集资活动,且无真实业务背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行为,且张某某主动参与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文本,但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资金流向分析,认定存在多级拆分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无效合同及财产返还的规定

【分析启示】非法集资诈骗常伪装成招聘、投资等场景,需警惕所谓'中奖''返利'话术。建议求职者核实企业资质,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