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理财骗局员工追偿遭拒
【标题】高收益理财骗局员工追偿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涉嫌诈骗的高收益理财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以'高收益理财'为由,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支付宝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参与投资。后发现该公司并未在正规金融平台备案,且投资资金流向不明,遂要求返还本金但遭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虚构理财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该投资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并质疑转账记录能否证明诈骗事实,双方对证据链完整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社交平台广告截图;公司反驳称交易未通过官方渠道,且无法核实李某权限。仲裁员要求补充银行流水等证据,最终依据现有材料认定存在资金混同情形。
【仲裁结果】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投资行为,责令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损害赔偿;《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宣传,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本案提示:脱离正规金融平台的交易易引发证据认定难题,建议保留完整转账记录、沟通证据及第三方平台信息,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