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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虚拟币投资遭某科技公司提现拒付

【标题】老年人虚拟币投资遭某科技公司提现拒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理财顾问职位,因涉嫌投资诈骗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拟币转账方式骗取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高收益理财岗位'招聘信息,对方要求先缴纳保证金才能入职。张某某通过APP截图确认'公检法人员'身份后,将3.5万元虚拟币转入指定账户。入职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为非法集资团伙,且收款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多次要求提现均被拒绝,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商业合作模式,且已通过APP截图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招聘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后台截图,确认公司存在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行为。双方对转账金额构成存在争议,但证据显示张某某确已支付3.5万元虚拟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虚拟币投资款并赔偿5000元损失,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应警惕'高收益理财'话术陷阱,核实招聘平台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经营内容一致性。建议投资者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办理业务,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