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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诱导虚拟币投资被骗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诱导虚拟币投资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因在电商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项目为名诱导投资虚拟币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收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私信。对方以'政府扶持项目'为由,要求其投资虚拟币并承诺高额返佣。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查看'平台数据'后,张某某通过个人账户向对方提供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为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刑事立案,转而向仲裁机构申请民事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称仅存在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虽提供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及虚构政府背景。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诱导投资的欺诈行为,但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转为民事责任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0.5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名义进行的虚拟币投资项目,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对公账户转账记录是追责关键。学生群体需提高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轻信'精准信息'陷入骗局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