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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扫码投资3.5万元遭诈骗

【标题】老人扫码投资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理财服务;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收到陌生短信,称可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对方冒充招聘人员添加微信后,以'内部渠道'为由诱导其在涉案APP进行投资。APP于2024年8月被下架,期间通过微信分批返还约1.2万元小额收益,后失联。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显示共转账3.5万元,其中2.3万元未到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称系正常投资行为,APP已下架不影响资金流向,要求驳回不合理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交付过程。被申请人未能出示APP运营资质及资金监管证明。仲裁员现场核查购物平台交易记录,确认涉案APP确已下架且无备案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3万元,驳回剩余1.2万元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高收益理财'骗局,遇陌生扫码付款应提高警惕。建议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APP下架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陷入'先返利后失联'的诈骗套路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