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网络购物接触到虚假理财APP,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下载名为'财富通'的理财APP,该APP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国家网信办通报下架。次月,自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李主任'通过APP内消息联系张某某,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对方伪造官方文件要求现金交付,张某某在某便利店将2万元现金交给线下冒充财务人员的男子,后发现该APP无资质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该APP为第三方合作平台,认为系张某某自主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便利店监控视频及APP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作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中伪造的公文印章及现金交付的异常流程,认定存在明显身份冒充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身份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个人需警惕'保证金''账户异常'等话术。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时,应立即冻结资金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