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待业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浏览护理岗位信息时,被自称该公司人事的李某(化名)添加好友。李某以公司新推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谎称投资可获高收益低风险,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以账户冻结为由编造各种理由拖延,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身份导致被骗,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已配合冻结涉案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委认定李某利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存在审核疏漏,依法追责。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结合《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招聘资质审核机制,个人需警惕高收益承诺,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本案提示:网络招聘中遇资金冻结等话术需提高警惕,保留证据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