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客服诱导投资损失3.5万
【标题】员工被冒充客服诱导投资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电信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谎称可修复征信并推荐虚假投资平台。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通过QQ下载伪造的APP,初期获得约3.5万元小额返利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全部资金被盗。案发后张某某提供短信截图及电子证据,证实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责任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诈骗行为属个人操作。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员工遭遇的电信诈骗存在过错及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QQ聊天截图及资金流水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记录。经电子证据真实性核验,确认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公司未有效举证反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判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第1184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员工因履职行为产生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金融风险教育,完善第三方支付监管机制。劳动者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保全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建议用人单位建立投资理财风险预警制度,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