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诈骗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诈骗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婚恋关系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从事金融行业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承诺可协助办理退款理赔。在取得张某某支付宝账户权限后,通过要求屏幕共享操作,逐步引导其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正规金融资质,且李某某失联,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警方报案回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亦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操作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诱导陷阱,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资质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