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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虚构课程骗取学费被追偿

【标题】培训机构虚构课程骗取学费被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约3.5万元,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区块链工程师速成班'广告,对方以'内部培训资源'为由要求先缴纳虚拟币课程费用。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向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办学资质且课程未如期开展,期间多次联系客服均被以'系统维护中'为由推诿。公司工作人员在聊天记录中使用虚假就业承诺诱导缴费,后通过关联账户将资金快速转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提供培训服务,且虚拟币交易属于双方合意,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广告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异常。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的课程表,无法说明实际服务内容。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要求公司限期举证实际服务记录,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教育培训领域'先缴费后办理'的诈骗模式,保留虚拟币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电商平台应加强广告审核,对要求预付款的培训项目建立预警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