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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诱导投资虚拟币,后资金被迅速转移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基金'为名推荐虚拟币投资,承诺年化收益达30%。通过伪造的金融机构网站截图及虚假验证码,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约3.5万元虚拟币交易。投资后次日即收到账户异常通知,发现资金已被转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但无法解释为何在交易过程中频繁要求验证码且账户存在异常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短信通知及网站截图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虽提交系统日志,但无法说明验证码触发机制。张某某提供的现金交付凭证与平台交易记录时间吻合,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扣除平台合规手续费及部分不可追回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1条禁止非法获取用户身份信息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虚拟币投资应严格审查资质。遭遇要求验证码、现金交付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