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招聘人员要求扫码付款员工被骗3.5万元

冒充招聘人员要求扫码付款员工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要求扫码付款员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员工因虚假招聘信息遭受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入职第三日即被部门主管李某某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约3.5万元。李某某声称该款项为公司正规业务流程,承诺三日内返还。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李某某账号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李某某实际为该公司离职人员,其伪造公司文件并利用虚假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后转入个人账户,最终被认定为非法占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李某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紧急止付程序拦截部分资金,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伪造文件截图及报警回执;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签订书面合同、未核实员工身份等管理漏洞,且李某某所称培训项目在公司系统中无备案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身份审核不严,导致诈骗分子有机可乘,依法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1条关于用人单位责任条款;《劳动法》第16条关于劳动合同书面形式要求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员工信息泄露;劳动者需核实招聘资质,警惕异常收费项目;涉及大额转账应优先选择对公账户,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