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轻信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拟币投资项目,被诱导下载虚假APP进行资金操作,后遭遇账户异常及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手段。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币投资宣传。对方以高收益为诱饵,引导其下载名为'财富未来'的虚假APP注册账户。期间,客服人员谎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转账至'安全账户'以避免被冻结,先后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在收到少量返利后发现无法提现,遂于2024年某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涉案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仅为提供投资平台,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损失应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APP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存在诱导投资和虚假宣传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亦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证据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投资者需核实平台资质,避免通过非官方渠道转账,保留证据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