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QQ被骗3.5万虚假网贷平台
【标题】老年人QQ被骗3.5万虚假网贷平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虚假投资平台,以高收益诱导老年人参与网络借贷,造成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陌生人,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APP。对方以'保本高收益'为噱头,引导其注册账户并投入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且资金通过第三方账户转至境外,银行流水显示异常交易。其多次要求平台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均被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背景、伪造平台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无法核实用户资金流向,且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QQ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部分转账凭证,未能说明资金跨境流转合法性。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确认平台存在伪造金融机构资质行为,但张某某未尽基本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本金损失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认定公司通过虚构金融机构背景实施欺诈,但张某某对资金流向未充分核查存在次要过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金融机构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平台运营方不得虚构金融机构背景,网络借贷需谨慎审查资金流向。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QQ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