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虚构高收益投资骗局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构高收益投资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投资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网购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投资平台,案由涉及虚构事实骗取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票投资产品。李某通过伪造平台资质文件和业绩数据,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进行多级拆分投资。在投资过程中,李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扫码支付后续管理费,后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为非法集资平台,且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的违规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否认存在欺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伪造资质、虚构收益等诈骗行为及资金流向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平台涉嫌违规的证据材料。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存在隐瞒关键事实的行为,依法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公司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平台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金融业务许可。涉及资金划转应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