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中虚构高收益理财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中虚构高收益理财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婚恋交友场景进行投资理财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入职后,公司安排其在婚恋交友软件上以'投资老师'身份结识客户,谎称能提供年化收益率达30%的理财项目。期间张某某多次要求客户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调取其投资平台账户信息,先后以'缴纳保证金''项目启动费'等名义收取现金合计约3.5万元。后客户发现资金被转至多个关联账户并被快速提现,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犯罪行为,应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则称其仅提供工作平台,实际操作由员工自主决定,且张某某未按公司要求签署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户聊天记录截图、现金交付凭证及公司内部培训材料。公司提交了员工考核记录及平台使用协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结合账户异常流水及张某某任职期间的异常行为,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客户资金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培训机制,警惕'投资老师'等敏感岗位的异常操作。投资者需核实对方资质,切勿轻信高收益承诺。维权时应同步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数据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