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难追回
【标题】老年人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本案系婚恋交友诈骗案,被害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非法集资与虚假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王女士。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虚构公司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在取得转账凭证后,王女士失联,公司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案已超时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婚恋诈骗要求全额返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合作。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二维码收款是否属于诈骗手段及报案时效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模糊的资质文件。经调查发现公司未在工商登记,二维码收款账户已注销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报案超时效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认定以虚假身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构成诈骗。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对及时报案部分予以支持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诱惑,投资前应核实公司资质与项目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案,避免因拖延导致损失扩大。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账需确认对方身份,防止资金被非法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