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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虚拟币提现受阻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虚拟币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投资业务,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市金融办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政府扶持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交易软件。在平台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承诺保本收益并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账户向该公司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且资金流向涉及多笔跨境转账,遂申请仲裁要求返还本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将资金用于区块链项目开发,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在社交平台的完整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伪造的工作证照片和公章。技术鉴定显示虚拟币转账记录存在异常频次的境外链上交易,且公司官网登记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严重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项目合同及资金使用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欺诈行为,但因虚拟币交易缺乏监管账户,仅支持返还投资本金的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资质真实性,警惕'政府背书'话术。虚拟币交易应选择有监管保障的平台,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案,避免单一依赖仲裁途径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