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虚构高收益理财诈骗3.5万元获刑
【标题】冒充领导虚构高收益理财诈骗3.5万元获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岗位,遭遇冒充公司高管的电信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理财岗位信息,通过电话联系后被自称部门领导的骗子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转账。对方要求其通过APP截图确认投资金额,并以'调取平台信息'为借口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资金多级拆分操作后,骗子以'中奖领奖'为名要求张某某支付3000元手续费,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存在冒充领导、虚构理财项目、利用屏幕共享窃取信息的诈骗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张某某与骗子的通话记录、APP截图等证据,确认其通过招聘平台接触诈骗分子。庭审中双方就资金流向和平台责任展开辩论,质证环节显示骗子通过电信电话实施多级拆分操作,且明确要求现金交付手续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及合理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规制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