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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骗款3.5万无法提现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骗款3.5万无法提现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构贷款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冒充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李某谎称可提供高收益贷款项目,要求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遂报警发现李某实际为该公司员工,涉案资金已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退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APP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与公司登记业务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决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资质及平台合法性。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通过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维权,发现犯罪行为应同步报警处理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