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平台虚假投资骗局员工索赔成功
【标题】求职平台虚假投资骗局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入职后遭遇虚拟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对方以高薪诱骗其入职。入职次日,公司人事以'项目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其下载'某链科技'虚假APP进行虚拟币投资。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公司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并非公司对公账户。6月15日,张某某发现投资平台异常后报警,警方通过紧急止付冻结涉案账户,但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参与投资活动,且已将款项转交第三方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供的招聘截图、APP界面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确认公司存在诱导行为。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证明款项交付的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涉及大额转账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必要时申请支付令或启动刑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