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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QQ假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标题】学生被QQ假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求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理财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面试后,公司以'投资导师'名义要求其加入QQ群,群内自称投资老师的人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非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要求其提供屏幕共享权限查看虚假网站数据,并伪造交易记录。张某某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即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未签订正式协议,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未与张某某直接接触。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资质、伪造交易数据等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企业资质及账户信息。遭遇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