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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骗子假称贷款专员索要转账被拒

【标题】婚恋骗子假称贷款专员索要转账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牵连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贷款专员身份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声称可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在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过程中,李某虚构'安全账户'概念,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导致资金流向难以完全追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雇佣关系,且未授权其进行金融操作,认为张某某轻信陌生人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注册信息。公司虽提供员工通讯录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资金流向异常。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且APP界面与公司官方产品高度相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且证据链存在瑕疵,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金融人员的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对于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的请求要保持警惕,警惕虚假APP诱导操作,及时通过资金流向追踪维护权益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