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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虚假APP诱导转账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APP诱导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理财顾问岗位,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理财顾问招聘信息,对方以高回报为诱饵要求其下载'金利宝'虚假APP并注册账户。在连续3天的视频会议中,冒充贷款专员的客服人员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引导张某某将3.5万元虚拟币转入指定账户。期间对方伪造股票荐股数据,制造账户异常假象,后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要求张某某持续追加投资,最终发现该平台系诈骗团伙操控的虚假投资理财项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已提供所谓'平台信息'证明交易合法性,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及合同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信息时发现APP备案信息与公司主体不符,通过分析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虚拟币转账规避监管,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的异常流向,认定存在系统性诈骗行为。公司虽提交所谓'合作协议',但未提供真实交易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警惕高回报理财诱饵,核实企业资质及平台信息。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点击不明链接或调取异常平台信息的行为应保持高度警惕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