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中奖后被要求跨境充值遭骗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后被要求跨境充值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投资平台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医疗养老平台看到虚假中奖通知,被工作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App。对方冒充平台客服,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线下交付现金3000元,并引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境外账户。张某某在多次转账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中奖信息并冒充平台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投资平台,与公司无关,且未收到任何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发现其与公司客服存在多次身份冒充对话。公司虽提交了所谓'系统日志',但无法说明资金跨境流转的合法性。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充值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诱导资金跨境流失,建议核实平台资质后再进行投资。电子数据固定可有效证明身份冒充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