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银行人员骗转3.5万元案
【标题】学生遭冒充银行人员骗转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银行客服的账号,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在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操作。在所谓'金融顾问'指导下,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平台服务器显示资金已跨境流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行为,且未发现直接诈骗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保存的QQ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截图及通话录音,发现对方使用银行官方话术诱导操作。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无法证明员工身份。仲裁员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追踪报告,确认境外账户关联性。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员工利用QQ冒充银行人员,通过伪造征信修复流程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冒充身份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资金流向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