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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虚构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冒充领导虚构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为公司员工,案由涉及企业主冒充领导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收到公司高层李某某(冒充)消息,称有医疗养老投资项目需紧急注资。李某某伪造领导指示,以项目分红为诱饵要求张某某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后,仅获得1000元返利即被拉黑,发现受骗后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高层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资金;公司辩称转账系个人投资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收到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短信截图,发现李某某使用公司内部称呼及工作号联系张某某。公司未能提供李某某身份证明及投资协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要求其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仲裁过程中双方就资金流向及诈骗行为性质展开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主指使员工转账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留存完整转账凭证,仅支持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职场需警惕冒充领导的诈骗手段,重要转账应通过书面确认。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但对公账户转账需核实资金真实用途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