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被冒充老师诱导下载APP损失3.5万元

学生被冒充老师诱导下载APP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被冒充老师诱导下载APP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同学介绍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自称金融讲师,以提供股票投资策略为名,通过线下咖啡厅会面多次夸大收益承诺。在取得信任后,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股金通'的涉案APP并缴纳3.5万元现金。后APP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强制下架,张某某账户遭冻结无法提现,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讲师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于自身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使用伪造的证券从业资格证号。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协议及投资产品备案文件。鉴定机构确认涉案APP确已下架且无合法金融牌照,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诱导线下交付的新型诈骗模式,核实金融平台资质需通过证监会官网等正规渠道。保存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