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平台骗取3.5万元养老投资款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平台骗取3.5万元养老投资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涉及高收益理财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医疗养老投资项目为幌子,宣称年化收益率达24%。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分四次向平台缴纳约3.5万元所谓'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后发现该平台无实际运营资质,投资款项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提供部分平台运营信息,认为申请人未尽审慎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平台注册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部分平台备案资料,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确认平台实际为无资质的虚拟投资系统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医疗养老'复合型骗局,投资前务必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警方立案与民事索赔双重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