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遇婚恋诈骗账户遭冻结索赔成功
【标题】网购用户遇婚恋诈骗账户遭冻结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拟币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被自称从事金融工作的婚恋对象李某添加好友。李某谎称能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渠道修复征信,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虚拟币投资平台。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提现功能被平台限制,多次联系客服均被以'账户异常'为由搪塞。6月15日,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虚构身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平台冻结通知等材料。经调查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确曾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广过征信修复服务,但未核实代理人员资质。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剩余2.5万元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加强代理商资质审核,投资者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本案警示:即使未直接参与诈骗,若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充企业名义实施欺诈,仍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