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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虚假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假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物,后遭遇电信诈骗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订单存在异常需冻结账户。对方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所谓'工作人员'微信,随后诱导其在虚假投资平台进行银行卡转账操作。前两周获得2000元返利后,对方以'系统升级'为名要求追加投资,张某某共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资质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公司辩称仅提供交易平台,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确认其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公司虽提交了平台资质证明,但无法说明为何能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仲裁员要求双方就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进行举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建议网购用户提高警惕,核实客服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企业需加强用户信息保护,防范被用于实施诈骗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