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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虚构理财项目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理财项目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对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结识自称李某某的婚恋对象。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多次索要短信验证码。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警方查明该婚恋对象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婚恋对象虚构理财项目骗取钱财,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该员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网贷提现记录及屏幕共享存档进行审理。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及员工行为性质,且承认内部存在异常账户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资金,并对员工虚构理财项目的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网络安全法》第44条禁止非法获取验证码

【分析启示】婚恋诈骗常以高收益为诱饵诱导资金转移,应警惕陌生社交平台投资邀约。遭遇要求屏幕共享或验证码时必须立即终止操作,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