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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要求转账诈骗老年人案

【标题】冒充客服要求转账诈骗老年人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以培训贷名义诱导受害人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对方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通过QQ群诱导其添加'客服人员'微信。该人员以平台审核为借口,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以账户冻结需缴纳解冻金为由多次索要资金。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境外账户后发现被骗,要求公司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贷项目、伪造客服身份的欺诈行为;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平台广告截图。公司仅提供网站后台数据,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跨境资金流转合理性,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诈骗行为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500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对招聘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尤其警惕针对老年人的电信诈骗手段。建议求职者核实企业资质,拒绝非平台渠道转账,发现异常应及时留存证据并通过12315等渠道维权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