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诈骗老年人征信修复费被仲裁
【标题】冒充客服诈骗老年人征信修复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涉及征信修复及兼职入职缴费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金融公司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服务费',并要求通过二维码进行私下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未能及时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客服、虚构征信修复业务的欺诈行为;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协议不应支持退款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群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通话录音中身份冒充的细节及二维码收款的异常交易记录,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2.1万元,扣除已支出的平台服务费及运营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关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规制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遭遇诈骗时需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通过婚恋平台求职应核实企业资质,避免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发现异常转账及时申请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