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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技术服务。本案为婚恋交友场景中诱导投资引发的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其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并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伪造的对公账户转账凭证和短信截图,谎称需转入安全账户才能解冻资金。张某某在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平台系正常商业合作,转账行为属自愿民事行为,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虚假APP界面截图、伪造的对公账户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的认定材料,开展证据质证。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合同或交易凭证,且对关键证据真实性无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身份和伪造金融资质,利用婚恋场景实施投资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地带,老年人应警惕陌生投资邀约。建议遇资金纠纷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方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防范虚假账号引流诈骗。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