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失联致损失近4万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失联致损失近4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投资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虚假身份骗取钱财,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名为'财富共享'的涉案APP进行投资。平台APP于2024年某月被下架后,李某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入对公账户'垫付佣金',后失联导致约3.5万元损失。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仅保留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平台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投资,且已通过电子数据固定证明平台运营合规,否认诈骗事实存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多笔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APP下架后资金流向异常。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平台备案信息及转账流水,确认资金在24小时内通过多级账户快速转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投资及资金违规转移行为,李某以婚恋关系掩盖诈骗目的,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重要对话应同步录音录像,资金往来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数据需及时公证保全。平台方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