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伪装金融机构诈骗兼职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伪装金融机构诈骗兼职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公司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提供金融培训为由,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并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APP已被下架,李某账号遭封停,培训内容实为虚构的'培训贷'骗局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缴费属个人行为,张某某则称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公司通过线下街面场景诱导其缴费并伪造培训流程,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及APP操作记录,核实其通过婚恋平台获取的所谓'培训机会'实际为虚构场景。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培训内容真实性,且涉案APP在事发时已被平台封停,李某身份经核查为普通员工而非金融机构人员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8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式诈骗,核实对方资质及培训真实性。维权时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APP截图等证据,发现APP下架或账号封停要及时固定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招聘流程,杜绝冒充金融机构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