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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老人3.5万元案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老人3.5万元案

【基本信息】本案系因网络招聘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张某某进行资金交付。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广告,被安排参与所谓'刷单返利'项目。对方以办理贷款为由,要求其先支付3.5万元保证金,并承诺线下提供贷款服务。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能力且无法兑现承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则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操作,且未签订书面协议,认为双方仅为民事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嫌疑及张某某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聊天截图,公司仅出示部分员工名单。经电子数据固定后,仲裁委发现公司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不符,且多次要求点击不明链接进行操作,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证据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酌情支持其2.5万元本金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民法典》第148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贷款专员'等职业伪装,遭遇要求点击链接、现金交付等异常操作应及时报警。维权时应注重收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同时注意审查对方履约能力。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网络招聘行为,可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