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网民婚恋平台被诱导投资3.5万元
【标题】老年网民婚恋平台被诱导投资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5岁退休职工,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客服人员的李某,后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被诱导投资约3.5万元。案由涉及身份冒充、合同纠纷及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交友App,与自称'金融客服'的李某建立情感关系。李某以'内部理财项目'为由,虚构'低风险高收益'投资方案,通过微信多次诱导张某某进行转账操作。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协议后,李某以'平台审核'为名要求扫码支付,张某某分三次共计转出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涉案账号已被封停,投资款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李某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合同无效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作为证据。公司承认李某曾注册使用其平台,但称已按流程封停账号。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虚构身份,且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风控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但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撤销权规定;第5条诚实信用原则;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认证,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话术,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